在跨境电商的专利侵权TRO案件中,有一种情形经常出现:原告的专利并非真正的创新,而是将市场上已有的两个技术简单地拼凑在一起。根据美国《专利法》第103条,如果一项发明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,则该专利无效。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“KSRInt’lCo.v.TeleflexInc.”案中进一步明确:当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已知技术时,组合本身不具创造性。以下这个真实案例,完整展示了如何通过“显而易见型组合”抗辩,将8万美元的冻结以4,000美元——仅为冻结金额的5%——彻底化解。一、案例背景:一个蓝牙音箱台灯引发的8万美元冻结一位浙江卖家在eBay美国站销售一款“带蓝牙音箱的台灯”。这款产品将L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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