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开曼群岛,作为全球知名的离岸金融中心,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税收优势吸引了众多企业和投资者注册公司。然而,作为开曼公司董事,年度申报是一项不可或缺且至关重要的任务。
开曼群岛的《董事登记和许可法》(简称"DRLL")规定,群岛金融管理局(CIMA)被授予了批准或拒绝某些由其监管或注册的开曼群岛公司的权力。
在此基础上,开曼群岛的《董事注册和许可证法案》(简称"法案")也要求"涵盖实体"的董事进行注册或获得CIMA的许可。所有根据法案在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(CIMA)注册的董事,必须在每年1月15日前进行年度申报。
今天的文章带大家了解,开曼公司注册董事年度申报需要做哪些准备。
01
了解法案适用范围
该法案适用于下列涵盖实体的董事:
1.担任根据《共同基金法》受共同基金监管的公司董事的个人
和实体;
2.根据《证券投资商业法》在CIMA作为注册人的公司董事;3.担任根据《有限责任公司法》在开曼群岛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和实体。
02
了解董事类别
1.注册董事:
指的是担任少于20家涵盖实体董事的自然人。
2.专业董事:
指的是担任20个或更多涵盖实体董事的自然人............. 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169707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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