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批量著录项目变更包含:批量更名、批量转移、批量联系人或代理机构变更、批量地址变更。
除批量更名外,批量转移可以和联系人事项以及专利代理事项同时变更,变更范围为所提供的号单中该权限人名下符合要求的所有案件。
2、用户需要办理批量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,应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,点击"手续办理"—"著录项目变更"—"批量变更"—"业务办理",进入批量著录项目变更【业务办理】界面。
3、前端填写信息完毕点击"确认"后,"变更项目"及"变更前、后信息"将无法修改,因此在点击"确认"前请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。
4、批量变更不支持上传证明文件,所有的证明文件均需提前办理备案。批量著录项目变更【业务办理】界面允许填写多个已完成备案的证明文件的备案号。
5、对于批量转移、批量变更代理机构,由于系统默认填写的电子申请用户代码和名称为当前用户,如由变更前的权限人提交变更请求而变更后权限人发生了变化的,应注意将其修改为变更后的权限人电子申请用户代码和名称。
6、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供号单模板下载,用户可以通过"导入XLS格式号单"和"从历史案件中选择"两种方式导入。
7、导入号单后,系统将进行相应的规则校验,如因存在缺陷校验不通过(例如:号单中某个案件已经失效,系统会提示"不予办理批量著录项目变更"),此时用户可以选择继续导入其他号单。
如果点击"返回"按钮,将回退到【业务办理】界面,原编辑的变更信息等不予暂存,需重新办理。因此,如无需返回【业务办理】界面,请勿点击"返回"按钮。
8、提交成功后,可在【业务办理历史】页面点击"查看结............. 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1735260.html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