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7月7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25年第17号),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,第七条对出口业务影响重大,或将终结"买单出口"模式。

"买单出口"指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,借用有进出口权公司的名义出口货物。而该条款明确,以代理(含市场采购贸易、外贸综合服务等方式)出口货物的企业,预缴申报时要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。若企业未准确报送,将作为自营方式,由其承担相应出口金额应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。
01"买单出口"为何被终结?
"买单出口"本身并不等同于骗税,但在操作过程中,如果涉及"买单配票退税"虚构交易,或虚开增值税发票,就会演变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。
近年来,国家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通过"金税四期""单一窗口+区块链"等方式联动数据,实现出口数据交叉验证。对高频出口、零申报、高退税额、频繁买单行为的企业,列为重点监控对象。

税务局将以下几类出口收入比对异常的企业列为高风险:
✅买单出口企业;承接"买单业务"的代理出口企业,涵盖供应链、外综服、外贸、物流公司等。
✅存在供货商不按时开票、报关单延迟确认收入、不能当月出口当月申报(按会计或收汇时间确认收入)、有特殊报关贸易方式(如货样广告品等业务)、不按FOB价确认出口收入情况的出口企业。
02"买单出口"的风险案例
曾经有企业勾结报关公司,冒用个人真实出口信息伪造J公司为货主,配合虚开发票骗取退税,最终骗取退税1130万元,另虚开发票直接抵扣税款430万元。法院判决J公司罚金600万元,相关责任人崔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80万元;万某(介绍虚开)判刑10年6个月,财务苏某缓刑3年。
03相关政策持续收紧
其实,从2024年开始,"买单出口"就被严加审查。2025年3............. 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218578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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