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越南工贸部发布《2026年第43号合并文件》(43/VBHN-BCT),全面收紧对中国货物经越南领土过境运输的监管。
新规明确指出,越南禁限进出口商品一律禁止过境,其余货物需持有效通行证方可运输。口岸通道实施“白名单”制度,目前仅开放4对中越边境口岸。

主要措施:
一、口岸通行实行“白名单”制度,仅限4对中越边境口岸通行:
●河口—老街(Lào Cai)
●友谊关—友谊关(Hữu Nghị)
●东兴—芒街(Móng Cái)
●凭祥—同登(Đồng Đăng)
其他口岸暂不开放过境运输,第三国中转通道也暂未开放。
二、停留期限严格限制:
货物自完成入境海关手续之日起,在越南境内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。特殊情况需提前审批,可申请延期,每次最长30天,最多延期3次等,视具体规定。超时或违规可能面临处罚、扣货或强制处置。
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303903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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