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6-24

TRO案例:打破版权垄断套路!绘本TRO强势逆袭,100%降幅零和解金胜诉!

一、案件背景:一只白兔角色引发的3万冻结

2026年3月3日,一位销售儿童绘本的卖家收到来自GBC律所的诉讼通知——案号26-cv-2352,原告为Nbcuniversal Media, LLC,但实际主张权利的是一位插画师,指控卖家绘本中一个“会说话的兔子”角色侵犯了其“兔子角色”的版权登记。账户被冻结3万美元,原告开出和解金9000美元。

原告拥有版权登记,且被告的角色与原告作品在视觉上确实存在相似性——都是白兔、红眼睛。对于一位独立绘本卖家而言,9000美元是一笔不小的负担。

二、破局策略:场景必备抗辩——经典母题不受版权垄断

接手案件后,法途Lawtrot的团队锁定了美国版权法中的一条重要原则:场景必备抗辩

根据这一原则,在特定类型的文学或艺术作品中,某些元素是“标准”的、不可避免的,因此属于公共领域,不受版权保护。例如,西部电影中必然有酒馆枪战、牛仔帽;侦探小说中必然有线索、嫌疑人、凶手。

同样,在儿童故事中,“会说话的兔子”是一种经典母题——任何作者在创作一只拟人化的兔子角色时,都不可避免地会画成白兔、红眼睛、长耳朵、毛茸茸的形象。这些特征是“兔子”这一思想所必然伴随的表达,不能由任何单一创作者垄断。

三、核心动作:公共领域证据与独立创作的双重防线

法途Lawtrot为客户准备了两组强有力的证据,从不同角度支撑场景必备抗辩。

第一组:公共领域中的白兔角色母题

法途Lawtrot收集了数十个来自经典童话、动画片、绘本中的白兔角色形象,包括:Beatrix Potter笔下的彼得兔(1902年)——白兔、红眼睛、蓝色夹克;迪士尼动画《爱丽丝梦游仙境》中的白兔(1951年)——白毛、红眼、怀表;以及众多当代绘本中的拟人化兔子形象。

这些证据共同证明:白兔、红眼睛、长耳朵是儿童文学中兔子角色的“标准配置”,属于文化公共领域中的通用符号,原告无权垄断这一基础形象。

第二组:独立创作过程证据

卖家提供了其作者的手绘草图和故事创作过程记录。草图显示,作者是从对真实兔子的观察开始创作的——先画了几幅真实兔子的速写,然后逐步将其拟人化,添加了服装和表情。

最终的角色形象与真实兔子的比例和特征高度一致,证明其是基于对自然界的观察独立创作而成,而非复制原告作品。

四、结果:禁令被驳回,原告撤诉

在初步禁令听证会上,.............

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30420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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